自写短信黑名单管理说明


为净化网络环境,防范垃圾短信,保证客户安全使用自写短信栏目,为了加强对自写短信栏目管理,特制定本管理办法。

一、 所谓黑名单管理,是指在用手机号码登陆河南移动网站使用自写短信栏目时,发生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行为,经管理员提醒警示后,依然违规操作,管理员将对该手机号码进行列表。列入此表的手机号码,将对其暂时或永久停止使用自写短信栏目的资格。

二、 如违反以下情况的任何一种将列入黑名单。

1) 发表危害国家安全、破坏民族团结、破坏国家宗教政策、破坏社会稳定、侮辱、诽谤、教唆、淫秽等内容的文字;
2) 发送以宣传为目的带有广告性质的短信内容。

三、 列入黑名单的期限管理:

1) 第一次被列入黑名单,该手机号码将被禁止使用自写短信一个月;
2) 第二次被列入黑名单,该手机号码将被禁止使用自写短信三个月;
3) 第三次被列入黑名单,该手机号码将被禁止使用自写短信六个月;
4) 累计列入黑名单超过三次,则取消该手机号码使用自写短信栏目资格。

四、 本管理办法自2008年3月23日起执行。